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我区引黄灌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

  (支渠进水口)

农业用水: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草地。为人饮工程供水

3.05

2.50

0.55

 

2.0

水产养殖业、生态用水

3.40

2.80

0.60

 

4.0

其它用水:旅游、城镇、工矿企业

5.95

3.74

1.61

0.60

8.0

支渠直开口

(斗渠进水口)

农业用水:粮食作物、经济作物、林草地。为人饮工程供水

3.40

2.80

0.60

 

2.0

水产养殖业、生态用水

3.70

3.00

0.70

 

4.0

其它用水:旅游、城镇、工矿企业

6.40

3.90

1.80

0.70

8.0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