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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寨县人民政府设立驻北京联络处的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寨县人民政府设立驻北京联络处的函
(京发改[2008]1737号)
贵办《关于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政府拟在北京设立联络处的函》(经协联络函[2008]4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金寨县人民政府设立驻北京联络处,请派出单位加强领导和管理,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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