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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设立驻北京联络处的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设立驻北京联络处的函
(京发改[2008]133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
贵办《关于要求批准我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在京设立联络处的函》(浙协函[2008]1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设立驻北京联络处,请派出单位加强领导和管理,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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