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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泰安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1、及时分析把握全市服务业投资形势,研究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应对措施。

  2、研究提出增加服务业投资的政策措施,引导民间资本更好地投向服务业,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服务业投融资机制,促进服务业投资结构优化升级。

  3、推动服务业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吸引国内外资金投资我市服务业。

  4、及时了解掌握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有关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如期发挥投资效益。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服务业投资工作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单位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服务业投资有关问题。

  2、服务业投资工作衔接制度。围绕服务业投资工作重点、主要任务、责任分工等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促进服务业投资增长的合力。

  3、服务业投资工作情况交流制度。定期召开服务业投资情况交流会,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

  4、服务业投资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服务业投资形势。

  九、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制度

  (一)服务业统计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王云鹏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统计局。联系科室:综合科。

  3、组成单位(19个):市发展改革委、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交通局、市水利渔业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建设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旅游局、市信息产业局、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邮政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指导全市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落实。
  
  2、协调、指导部门实施相应的统计调查,协调组织部分行业的统计调查。
  
  3、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服务业统计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

  4、加强对服务业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切实保证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地反映国民经济运行情况。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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