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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泰安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2、文化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文化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文化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三、商贸流通及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商贸流通及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闫新建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经贸委。联系科室:流通运行科、交通科。

  3、组成单位(11个):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统计局、市规划局、市信息产业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邮政局、市商贸国资公司。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及时分析和全面把握全市商贸流通及现代物流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商贸流通及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专业化物流等新型流通方式和经营业态,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流通企业,提升流通业现代化水平。

  3、研究指导流通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改造整合现有流通资源,加快现代物流园区及商贸集聚区的规划和建设,做大做强现有流通企业。
  
  4、积极构建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

  5、积极推进流通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流通领域统计制度及市场监测体系等工作。

  6、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商贸流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单位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商贸流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商贸流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商贸流通及现代物流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商贸流通及现代物流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商贸流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商贸流通及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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