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泰安市服务业重点产业和重点工作协调推进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把握全市旅游业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2、搞好旅游资源整合开发,加快旅游精品项目建设,培育发展旅游集聚区,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功能,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3、支持重点旅游企业发展,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

  4、积极推进旅游法规、旅游标准化、旅游统计制度、旅游产业发展考核、旅游宣传等工作。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部门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旅游产业发展衔接制度。围绕旅游产业发展目标、发展重点、政策措施等问题,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3、旅游产业运行情况交流制度。定期交流旅游产业运行情况,分析预测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

  4、旅游产业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报告旅游产业发展情况。

  二、文化产业协调推进制度

  (一)文化产业协调推进组。

  1、市政府分管领导:徐恩虎副市长。

  2、主管部门:市文化局。联系科室:文化市场管理科。

  3、组成单位(6个):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体育局、市广播电视局。

  (二)主要职责和协调事项。

  1、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

  2、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扩大文化市场主体,加快实施集团发展战略,着力打造知名品牌和优势产业。
  
  3、加快推进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打造泰山文化产业集聚区,提高文化产业集约化水平。

  4、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化领域重点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5、承办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三)工作制度。

  1、文化产业发展协调制度。以协调会议等形式,由分管副市长主持,有关单位参加,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有关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