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安市“两防一体、两建同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泰政办发〔2008〕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市属及以上驻泰各单位:
《泰安市“两防一体、两建同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泰安市“两防一体、两建同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人防民防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两防一体、两建同步”进程,加强战时防空、平时防灾建设,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根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关于大力推进防空防灾一体化建设促进城市建设与人防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9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充分发挥人防资源在城市应急救援中的作用和兼顾人防要求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为核心,坚持“城市建设、民防建设、应急设施建设相结合;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协调;依法推进、统一规划、人本至上相统一”的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建立和完善“两防一体、两建同步”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形成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人防资源为城市防灾救灾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长效机制;提高人防现有资源和地下空间资源的利用率,提高人防建设为城市建设、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人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步推进。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划分
为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两防一体、两建同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在市人防办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调度和协调会议,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指示,起草各类材料,按照进度计划报批相关手续,并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按照工作和分工要求,具体抓协调、配合和落实,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