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内蒙古旺牛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批复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内蒙古旺牛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批复


市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办公室:
  你办《关于对内蒙古旺牛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请示》(通农牧产办[2008]10号)收悉。依据通政办[2007]143号文件确定的《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的评定标准》,经有关部门联席会议讨论审核, 市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对以下十七户企业认定为市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名单如下:
  1、内蒙古旺牛食品有限公司
  2、通辽金荞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3、奈曼旗漠北粮油加工有限公司
  4、通辽市海泽农畜产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5、内蒙古洪源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6、开鲁县有银食品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7、通辽市三高肉羊培育有限责任公司
  8、开鲁县蒙通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9、内蒙古盛宇农副产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10、开鲁县慧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