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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兑现2008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兑现2008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8]203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2008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驻滇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西南航空护林总站及森林防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的团结奋战和共同努力,克服了年初低温雨雪冰冻严重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和巨大困难,战胜了3月-4月持续高危森林火险天气的严峻挑战,最大程度地减少了森林火情火灾的发生,圆满地完成了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全省发生森林火灾次数和受害森林面积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43%和 48%,森林火情火灾当日扑灭率达97%,火案查处率达87%,实现了无大火、无重大伤亡的“双无”目标,取得了近5年来森林防火工作的最好成绩,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顺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2006-2010年云南省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规定和考核办法要求,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在各州、市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各州、市执行责任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根据考评结果,省人民政府决定兑现2008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
  希望各州、市按照省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经验,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全面加强火灾防控,科学处置突发火情,继续扎扎实实地抓好全省森林防火工作,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08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8年度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奖励名单

  昆明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曲靖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红河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大理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普洱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保山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文山州       优秀 奖金3.1万元
  丽江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临沧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昭通市       优秀 奖金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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