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务局关于铜陵市城区菜市场改造指导意见的通知
(铜政办〔2008〕83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商务局《关于铜陵市城区菜市场改造的指导意见》业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五日
关于铜陵市城区菜市场改造的指导意见
(市商务局)
目前,我市现有城区菜市场19个,总面积约5万平方米,其中厅式菜市场10个,面积约3万平方米;棚式菜市场9个,面积约2万平方米。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人口的不断增加,菜市场建设明显滞后,不能满足群众的生活需求,菜市场改造刻不容缓。为保障铜陵市菜市场改造顺利实施,保证群众食品安全,提高城市品位,特制订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对现有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建成一批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的新型农贸市场,努力营造公平、卫生、方便、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改造原则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和“谁投资、谁受益,谁主办、谁服务”的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升级改造和新建,先改造涉及人口多、覆盖面广、基础设施差、难以满足需要的市场,后升级基础条件尚能基本满足群众需求的市场;先突破城市中心区,后推进城乡结合部市场改造。
三、改造目标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严格执行《铜陵市菜市场建设(改造)与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厅式菜市场改造升级达标、规范管理;对棚式菜市场改造实施重建达标,努力达到“环境整洁、布局合理、灯光明亮、服务规范、食品安全、群众满意、政府放心”的目标。
四、工作安排
10个厅式菜市场产权所有人要按照《规范》进行内部经营布局调整,整改达标;9个棚式菜市场产权人要按照《规范》实施重建达标。
(一)2008年安排改造小街和东陵2家菜市场,年内力争1家菜市场基本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