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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铜陵市委、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方案的通知


  (十七)建立农村土地置换流转制度。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启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布局规划的前提下,允许集体建设用地通过使用权出让、作价入股、联营等方式进行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出让收益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并优先用于农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采取转让、转包、质押、租赁、置换、入股等方式,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委托集体经济组织代为流转其承包经营权,提高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效益。

  (十八)在东部和南部新城区率先建立农村房屋产权流转和宅基地置换新机制。由县、区政府对合法取得的农村房屋登记造册,确认农村房屋所有权,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对依法取得的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农民自建房、乡镇企业房屋、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允许通过买卖、赠与、作价入股、抵押、租赁等形式实行房屋产权有序流转。建立农民宅基地置换机制。按照承包土地与宅基地分开,征地与拆迁分开的原则,鼓励农民进城镇购买房屋;农民进城务工经商自愿放弃原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权予以注销,进入城镇居住,按有关规定享受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待遇;自愿放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与城镇居民同等享受平等社会保障待遇。

  七、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十九)加大节能减排和工业污染防治力度。通过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实施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项目,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淘汰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落后生产能力,防止和避免将城市污染源向农村转移;做好矿山废弃土地复垦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加快中心镇污水与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垃圾、污水集中处理试点,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二十)建立促进环保和生态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环境生态建设的激励机制、目标考核机制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强沿江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和绿化示范村镇建设和管理。到2012年,城乡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达到320天以上,城乡森林覆盖率达到33%,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争创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文明城市。

  八、加快行政体制改革,构建城乡一体化运行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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