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到2010年降为12%,2015年降为10%。
----抓好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试点城市建设,探索建立孤独症儿童早期筛查、早期诊断、早期康复训练的干预体系。
----重视老年人心理健康指导,积极预防由于空巢家庭、边缘化等问题引起的老年人心理行为问题。
----在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的县(市、区)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获得有效管理治疗的比例,到2010年达到80%,2015年达到95%。
----对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监管治疗的比例,到2010年达到60%,2015年达到80%。
----提高精神分裂症治疗率,到2012年达到80%,2015年达到90%。
----在开展精神疾病社区康复的县(市、区)中,精神疾病患者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到2010年达到60%,2015年达到80%。
三、推进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建设政策措施
㈤坚持预防为主,提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能力。
依靠现有的工作队伍和工作网络,有计划地对现有精神卫生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制定和完善精神卫生相关标准和工作制度,提高对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卫生问题的预防、诊断、治疗、护理、康复、监测、健康教育及防治管理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通过完善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监督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加强对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的从业人员和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群众精神卫生知识水平,加大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力度,维护群众心理健康。将重大灾害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列入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业务培训,加强队伍能力建设,适应灾难事件灾后应急能力要求,降低重大灾害发生后精神疾病的发病率。
㈥坚持防治结合,增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按照区域卫生规划,整合调整现有资源并逐步实现功能分化,健全完善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
建立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为主体、医疗机构为辅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为依托的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逐步形成机构适宜、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规模适度的精神卫生服务网络。
强化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预防和社区康复功能,承担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的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信息收集等培训与指导工作以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农村医疗卫生站应设置专门科室,配备精神卫生工作人员,在上级防治机构的指导下,了解辖区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提供便捷精神卫生服务。
以区域卫生规划为基础,精神卫生资源的配置首先满足重性精神疾病的急性治疗需要,逐步实现精神卫生专业机构间的功能分化。用于重性精神疾病急性住院治疗服务的资源,原则上应设置在省、市级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或同级承担相应服务功能的机构中,县级机构主要承担门诊、应急状况处置和慢性治疗等功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疾病社区康复机构主要承担康复、健康指导、病情监测等功能,不设立住院病床。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建设原则上以改建和扩建为主,新增机构主要设在综合医院精神科或通过改建将城市适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转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对精神卫生服务资源逐步实现地区资源的统一规划和服务质量的归口监督管理,开展精神卫生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