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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合肥市审计局关于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协审国家审计业务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

  (二)日常考核结果(55分)
  由审计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室核实并提交各协审单位具体项目日常考核评分,以平均分,按55%的比值,计入年度综合考核评分。
  (三)协审单位综合管理(10分)
  1、协审资料管理5分。审计机关对协审项目资料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相关行业管理要求进行综合评分,满分5分。
  2、协审管理配合5分。未按审计机关要求报送相关协审台帐、费用申报、案例交流材料等一次扣2分,未按审计机关要求参加相关例会、学习培训交流等一次扣3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
  (四)审计效果分(加分项)
  1、协审单位按照协审项目要求,派出协审人员能按时按质地完成审计任务,审计中发现重大审计线索,或提出的审计意见被领导批示的,每例加5分。
  2、向审计机关主动提交审计案例并被采用的,一次加2分,在新闻媒体上宣传报导的一次加3分(本项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二、日常性考核内容及指标分值
  日常性考核内容包括协审效率、协审程序、协审质量和协审服务四项,均采用量化分值,其中协审效率、协审程序、协审质量三项指标采用扣分法打分,基准分扣完为止,上述三项指标的满分是100分;协审服务指标采用加分法打分,可以累计加分,设有上限限制。
  日常性考核由审计机关各相关业务处室核实并提交各协审单位具体项目考核评分,加权平均后计入年度综合性考核评分。
  (一)协审质量(50分)
  1、 审计调查(10分)。
  协审人员要按照规定进行审前调查,没有审前调查记录的扣2分,没有审前调查相关资料的扣2分,审前调查资料不全的扣1分。协审人员所承担的审计工作要有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素齐全,内容明确、重点突出、操作性强,对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步骤、方法过于简单的扣2分,要素不全、内容不明确和重点不突出的每项扣1分。以上内容没有要求的不扣分。
  2、审计证据(20分)。
  协审人员按规定方法所收集的有关审计证据,必须具有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审计证据不全的,缺少必要的监盘、函证、取证记录等,每项扣5分;证据没有有关单位、人员签名或盖章,缺少必要的说明或证据冗余的,每项扣2分。
  3、审计日记和审计工作底稿(20分)。
  协审人员必须按规定逐日编写审计日记,并做到审计日记要素要齐全,内容真实、完整的反映审计实施全过程。没有按规定编制审计日记的扣10分;审计日没有编写日记的,每缺少一天扣2分,审计日记缺少某项要素的,一项要素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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