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投资公司主要负责实施各类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及其土地一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投融资,负责政府建设类投资资金及特许经营权的管理和运作等。
开发投资公司主要负责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和产业配套设施(如标准厂房)开发建设的投融资,当地政府引导扶持类产业项目开发投资以及政府引导、补助类资金的管理和运作等。
各县(市)区可按照成立以上两类投资公司的目的和要求,结合当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际和园区建设特色,合理确定和充实完善投资公司的职能定位和投资经营范围,健全完善对公司的监督和考核激励机制。
3.合理配置资源和政策,充分发挥公司投融资职能。各县(市)区应对公司及时清理、有效配置各类政府资源,包括整合到位财政性资金、存量资产、特许经营权、建立完善公用事业收费机制、赋予土地储备和一级开发整理权以及优化公司人力资源等,根据各投资公司的职责和经营范围,突出优势,避免资源过度分散,尽量做实、做强公司资产实力,增强公司资信水平,以培育其较强的融资能力。
4.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投资公司的运作管理要坚持按照政府引导、强化市场运作、提高资金及资产运用效率的原则,及时健全完善公司的运营管理、风险控制、人力资源管理、投资绩效考核、监督管理等各类制度。
5.统一部署、分步实施。根据目前各县(市)区投融资公司的现状,统一明确重组或成立两类投资公司的任务和要求,在明确各类投资公司的职责职能基础上,分步实施到位。第一步完成新组建公司的工作和重组工作方案的确定,第二步落实重组方案,第三步下达融资贷款目标并组织其具体落实。具体为:对新设投资公司的,要在11月12日前完成公司注册登记、注资开办、建立领导经营班子等前期工作,按时参加全市统一挂牌两类投融资公司的现场会;对已有公司进行重组整合的,在11月12日前研究确定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厅,在全市现场会上宣布情况,并于11月25日前完成重组工作;所有公司作为政府的融资载体,根据县(市)区政府下达的融资任务和具体项目,按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完善前期工作,在12月30日前与各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签署落实今年融资任务和明年信贷额度,立即充分发挥其投融资功能,为明年的各项建设提前做好资金融通的准备工作。
(三)组建两类投资公司的近期主要工作
1、年底前落实明年信贷额度,确保增长。各县(市)区要尽快清理建设、农业、产业发展、社会事业、文化、环境保护等各领域的项目及信贷资金需求情况,及时、高效开展与各对口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分别对接落实当地银文、银社、银企、银农、银环、银建等方面的合作协议与额度,在今年12月中旬前落实明年相关领域重点项目的贷款额度,力争明年各地新增贷款额度在今年银行贷款规模的基础上增长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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