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快巴彦浩特城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阿署发〔2008〕83号)
阿左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各大企业:
经盟行署研究同意,现将《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快巴彦浩特城镇建设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进一步加快巴彦浩特城镇建设的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盟府所在地巴彦浩特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促进城市健康发展,现就加快城市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城镇建设的总体目标
巴彦浩特城镇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加快建设,进一步提高城镇的承载能力、发展和创新能力,使城镇真正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载体。要突出巴彦浩特在全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和对外联系门户的地位,依托阿拉善深厚的文化积淀和丰富的民族特色,把巴彦浩特建成生态型、旅游型、宜居型的文化名城。在今后三年内,城镇人均道路铺装面积达到16平方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6%,供热覆盖率达到75%,污水入网服务面积达到8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5%,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主街道亮化率达到98%,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到30平方米。
二、进一步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综合服务功能
(一)完善城镇道路交通网络系统。以城市主干道为基础,加快对现有城市支路建设和街巷道的拓宽改造,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道路建设着眼于城镇的未来发展,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坚决杜绝由于资金和规划设计不到位造成的低水平建设。要严格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优先建设地下设施,各种依附于或穿越城镇道路的管线要一次设计,集中铺设,减少道路开挖。城镇道路上空的各种线缆要逐步埋设地下,新建城镇道路必须做到线缆入地。同时,加快停车场、站、点等城市交通设施的建设,合理制定城市客运交通规划,保证城市道路和城市交通的和谐发展。
(二)加快城市给水、污水、燃气和集中供热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给水能力,提高污水回收利用率,完善给水和污水处理管网设施建设,保障城市用水供应,加快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扩展污水收集管网范围,逐步建立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和回用水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实施引气入巴工程,提倡使用电力、天然气和液化气等清洁能源,进一步优化城市能源结构。同时,加快集中供热建设,限期淘汰分散式小规模自建锅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