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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系统为主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海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系统为主的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的通报
(琼建质安[2008]282号)


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各工程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内部明电(建质电[2008]112号)和厅领导的批示精神,我厅及时下发了《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琼建监函[2008]214号),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于11月14日向全省各监督站下发了《关于督促进一步开展对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系统进行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在此基础上,我厅组织检查组,对我省的部分市县开展的有关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按照我厅的统一部署,全省18个市县全部开展了本次专项整治检查工作。至12月5日止,除三亚、文昌、屯昌三个监督站未及时上报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情况报告外,其余15个市县监督站均按时上报了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情况。从各监督站上报的情况看,15个市县站已对其辖区内建筑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系统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共检查塔吊146台,物料提升机339台,施工电梯60台。在此期间,省厅检查组对海口、澄迈、儋州、昌江、东方、文昌、琼海、万宁、陵水、保亭、五指山、三亚等12个市县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进行了抽查,共抽查了48项工程,建筑面积154.15万㎡,检查塔吊32台,物料提升机89台,施工电梯10部。

  从检查的情况看,全省绝大多数在建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都认真开展了本此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各市县监督站能按照省厅的部署认真做好对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健全了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体系,发现并消除了建筑起重机械和模板支撑系统中存在的不少安全隐患。本次检查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是海口市,其主要特点是:领导重视、部署周密、检查严格、措施到位。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较好的项目和主要参建单位是:(1)海口市金玉广场一期一区项目,施工单位是海南盛达建筑安装公司,监理单位是甘肃西北信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2)海口市金玉广场一期二区项目,施工单位是海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是海南珠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3)琼海市瑞海·嘉浪河景苑一期工程“1号地块”项目,施工单位是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监理单位是海口百佳兴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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