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穗府办[2008]66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8年,市人民政府共接办各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777件,其中全国政协提案4件、省人大代表建议13件、省政协提案39件、市人大代表建议305件、市政协提案416件。经过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有关区和县级市政府的共同努力,全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已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答复完毕。
一年来,市政府各承办单位按照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坚持与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广州建设成为全省“首善之区” 的重要举措;作为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作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水平的实际行动, 以饱满的热情、负责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扎扎实实开展研究办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促进了政府各方面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市领导批准,现就2008年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通报如下:
一、以办理工作为动力,不断提高政府服务工作水平
市政府各承办单位十分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转变作风,以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促进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是各单位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自身转变工作作风、勤政为民的尺度之一,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按业务分工包案负责,保证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二是各单位自觉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促进自身业务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呼声高、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提案加大办理力度,提高了效率和质量。三是各单位自觉加强办理工作培训力度,督促各业务部门开展针对性学习,减少了业务部门个别工作人员因不熟悉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引起的不必要的重复或者遗漏,确保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时效到位。
二、坚持规范运作,切实抓好办理工作的各项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