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关于追授郭水财同志为“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的决定
(2008年11月4日 穗字〔2008〕15号)
在2008年6月26日至27日抗击“风神”强台风严重自然灾害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员、增城市派潭镇高滩温泉筹建办副主任郭水财同志奋不顾身,奋战在抗灾前线,因劳累过度,引发心肌梗塞,以身殉职,年仅46岁。
郭水财同志1978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4月入党,先后在派潭镇糖厂、镇鱼苗场、镇国土所、镇高滩温泉筹建办工作,曾担任镇国土所所长。他长期战斗在农村基层第一线,无论在社办企业工作,还是在镇政府工作,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满腔热情和全部精力倾注于农村基层事业,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克己奉公、爱岗敬业,充分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多年来,郭水财同志认真解决了许多土地争议纠纷问题,完善了有关历史用地手续,积极参与推进了派潭矿项目“退二进三”等用地工作,为增城市实施生态旅游发展战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他参加工作30年来,多次被派潭镇评为先进个人。郭水财同志牺牲后,被中共增城市委追授为“增城市优秀共产党员”。
郭水财同志在抗洪救灾斗争中英勇牺牲。他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置个人安危于不顾的英勇行为,再一次充分展示了共产党员一心为民、舍生忘死的高尚品质和大无畏的革命英雄气概。他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当代共产党员忘我工作、无私奉献,把一生献给党、献给人民的精神风貌,堪称新时期优秀共产党员的楷模。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市委决定,追授郭水财同志为“广州市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