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五、市政府各部门发布涉及政府重要工作部署、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要经过严格审定,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五十六、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和外事纪律,严禁泄漏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者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 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十七、市政府组成人员要做学习的表率,市政府及各部门要建设学习型机关。
五十八、市长、副市长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下基层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要负责人到辖区分界处迎送。
五十九、市长、副市长不为部门和地方的会议活动等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因特殊需要发贺信、贺电和题词,一般不公开发表。市长、副市长出席会议活动、下基层考察调研的新闻报道和外事活动安排,按有关规定办理。
六十、市政府组成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副市长、市长助理、秘书长出访、出差和休假,应事先报告市长,由市政府办公室通报其他副市长。
市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应事先报告分管副市长和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直属事业单位适用本规则。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会议申报审批制度
一、会议审批权限
(一)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电视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批准。
(二)市政府各部门、各系统召开的由本系统负责人参加的工作会议,一般不得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副县(市、区)长参加。确需参加的,由分管副市长批准。
(三)市政府各部门、各系统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需要各县(市、区)、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由分管副市长提出意见,经常务副市长审核后报市长批准。
二、会议申报、办理程序
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印制《会议申报审批单》和《会议审批通知单》。申请开会的部门须提前在《会议申报审批单》上填写会议的名称、内容、议程、时间、地点、规模、规格、经费来源等,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