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黔南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黔南州发改局:
报来的《关于上报<黔南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黔南发改呈[2008]40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按照国务院批复的《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和黔南州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增强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和当地居民生活条件,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建设黔南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工程是十分必要的。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评估论证意见,原则同意黔南州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日处理医疗废物3吨及配套工程。
二、建设方案:
1、原则同意选取都匀市南郊大河场作为本工程建设场址。
2、原则同意推荐的医疗废物高温蒸汽灭菌处理工艺和收运方案。在下阶段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车辆配置和医疗废物运输路线设计。
3、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推荐的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应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方案。
4、原则同意总图布置及建、构筑物方案。
三、项目总投资1040.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