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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百分之百优良等级行动计划的通知

  指导单位:市环保局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08年12月
  (四)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防治。
  根据《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全面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对我市机动车实施环保定期检测和环保标志管理;规范工作程序,逐步对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线实施在线监控和检测数据实时传输。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财政局
  完成时限:2008年12月
  (五)城市扬尘与道路交通扬尘污染控制。
  严格建筑施工和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对无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建筑企业实施严格处罚。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严格查处车辆渣土泼洒现象,加强道路保洁与清扫,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指导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08年12月
  (六)主城区绿地系统建设及呈贡新区绿化。
  按照《昆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建设等十个零申报工作方案》,开展主城和呈贡绿化盲区零申报;2008年,主城范围内绿地率指标增长1个百分点,绿化覆盖率指标增长1个百分点。在330平方公里范围内建设公园绿地133123公顷,其中:五华区负责建设莲花池公园、乡镇社区公园等589公顷公园绿地;盘龙区负责建设东大村郊野公园、金汁河小游园等9923公顷公园绿地;官渡区负责建设五甲塘湿地公园、福保湖滨及昆明残障人士主题公园、乡镇社区公园等16069公顷公园绿地;西山区负责建设大观河滨水公园、翠峰生态公园、宝珠生态公园、乡镇社区公园等64312公顷公园绿地,高新区负责建设2329公顷公园绿地;经开区负责建设5912公顷公园绿地;度假区负责建设176公顷公园绿地;呈贡新区负责建设中央公园、白龙潭公园、洛龙河公园等26928公顷公园绿地和新昆洛路朱家村立交桥至呈贡新区大学片区22公里林荫景观大道建设,确定中庄新潭、新册路、龙潭路、新月路等一期路网基调树种,与道路同步进行绿化建设。
  指导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和呈贡县政府,高新区、经开区、度假区管委会
  完成时间:2008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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