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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确保环境空气质量达百分之百优良等级行动计划的通知

  据昆明市关上、马街、东风东路、高新技术开发区和龙泉镇空气自动站监测结果,2008年1~8月主城区有效监测244天,数据有效率为100%。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0.052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0.039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0.068毫克/立方米。按照空气质量日均值标准评价,2008年1~8月主城区平均空气质量达标率为100%。其中,优60天、占24.6%,良好184天、占75.4%,未出现轻微污染;按照空气质量年均值标准评价,2008年1~8月各污染物平均浓度值均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良好。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高新技术开发区(金鼎山)测点各污染物监测浓度相对还较高,二氧化硫浓度超过国家年均标准要求;西山森林公园测点由于受到上风向及局地污染的影响,其二氧化硫监测浓度偏高,超过国家一级空气质量标准要求0.70倍。
  四、工作措施
  (一)调整主城工业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推动现有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聚集。
  城市上风向原有工业企业不得新(扩)建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同时,必须采取工程减排措施,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凡新建、引进的工业项目和企业必须入园,园区外工业企业实施出城进园;继续实施“退二进三”措施,完善政策,鼓励主城区企业搬迁改造,向工业园区聚集;加强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工作;新建有一定污染的企业应集中布局在城市远郊下风方向的北部、东部工业园区。
  指导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官渡和西山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
  (二)主城规划建设区330平方公里和呈贡新区规划建设区107平方公里范围内,推广清洁能源,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辖区内禁止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宣传教育、日常监管和查处工作。
  指导单位:市环保局、市工商局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官渡和西山区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08年12月
  2.重点区域燃煤排放控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快辖区内空气自动监测点周边1公里范围内的禁燃工作,开展对燃煤锅炉、窑炉、茶炉、大灶进行取缔、改燃和综合整治工作。
  五华区负责高新开发区(金鼎山)测点,盘龙区负责东风东路、龙泉镇测点,官渡区负责关上测点,西山区负责马街、西山森林公园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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