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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和2007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和2007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京政发〔2008〕5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市政府决定,对为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优异成绩的科技工作者和组织给予奖励。

  关于2006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根据《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93号)的规定,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授予北京神州数码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承担的“国家税收综合征管信息系统”等15项成果北京市科学技术一等奖;授予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单位承担的“国家体育场钢结构工程Q460E-Z35厚板焊接技术及应用研究”等56项成果北京市科学技术二等奖;授予北京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承担的“综合人工增雨系统示范工程”等122项成果北京市科学技术三等奖。

  关于2007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根据2007年修订后的《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第187号)的规定,通过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授予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等9家单位承担的“北京市病毒性肝炎临床诊断及治疗的一体化研究”等13项成果北京市科学技术一等奖;授予北京交通大学等3家单位承担的“城市交通拥堵的形成机理与疏解方法研究”等30项成果北京市科学技术二等奖;授予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营养与资源研究所等3家单位承担的“北京农村面源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等95项成果北京市科学技术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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