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度末,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牵头,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负责,资产使用部门配合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查清账实是否相符,保管、使用是否正常,并对资产在用、毁损、报废、未使用状况进行全面反映。
清查盘点是对资产管理的相关部门日常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评价和总结,应作为全年工作目标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通过清查盘点要做到账账相符,即财务总账与分类明细账相符、财务分类明细账与资产管理部门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核对相符;账买相符即资产管理部门资产领用账簿与资产使用部门的实物核对相符。对盘盈、盘亏、毁损的资产应如实反映,同时应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报批,经批准后及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确保资产的真实、安全与完整。
根据清查盘点结果,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填写《资产清查盘点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此表是清查盘点的重要资料,作为财务档案予以归档,资产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应对盘点结果予以签字确认,并分别留存一份。
(五)资产损坏、丢失赔偿
对于造成资产损坏丢失等的,资产管理部门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写出资产损失处理意见,区别处理,对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由过失人部分或全部赔偿;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资产管理岗位奖惩
单位要建立资产管理奖惩制度,对重要资产、专项设备及责重仪器、仪表的保管人员、使用的相关人员进行考评,对由于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损失的人员,应按制度予以处罚,对资产管理成绩突出的,应予以奖励。
(七)内部审计和考评
积极开展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评价,监督资产的全过程管理是否按制度执行,建立单位法人代表和资产管理负责人离任审计,将资产管理情况作为审计评价的内容之一,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六、资产有偿使用
(一)资产有偿使用管理
单位利用各项资产进行出租、出借以及对外投资、担保时,应当按照《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和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市财发[2008]345号)规定的程序报批,并提供相关资料。
1、资产有偿使用管理报批程序:
(1)单位申报。由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资产有偿使用意见并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并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提出申请,填报《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申报表》(见附件5,一式四份,单位、主管部门各一份,财政部门两份),并附有关资料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