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工作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发展产业集聚区,增强市场载体功能 |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金融办、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市工商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发展各类市场,健全市场体系 | 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发展市场主体,强化准入准予 | 由市工商局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妥善安置职工,组织困难企业退出市场 |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以创业带动就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发展复合型会员,增强协会自律服务能力 |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9年6月底前 |
明晰确认股权,扩大股权融资 | 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办理权属证书,增强融资能力 | 由各区县人民政府、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集团负责落实 | 2009年6月底前 |
推行制式契约,规范经济行为 | 由市工商局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健全电子网络体系,提高支付结算功能 | 由人行天津分行牵头,会同市商务委、市经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天津海关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9年6月底前 |
发展商事仲裁,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 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市国资委、市建委、市商务委、市经委、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搞好金融教育,提升整体素质和技能 | 由市金融办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办好金融展会,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 | 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天津银监局、市经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天津国际融资服务公司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打击金融犯罪,建设金融安全区 | 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天津证监局、天津保监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坚决打击传销,净化市场环境 | 由市工商局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