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坚决打击传销,净化市场环境。明确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密切协作、综合治理的总体工作要求,坚决打击传销,严格规范直销,鼓励合法营销,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建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责任制和举报投诉、日常监管、联合执法、区域协作、应急处置等制度,通过宣传教育群众认清传销具有的反社会和经济邪教性质,创建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社区;加强市场监管,严格界定传销、直销和营销的性质,打早打小打苗头,从根本上杜绝传销的产生和蔓延。
各部门、各区县、企业集团公司和行业协会应遵循本意见,制订实施办法、政策制度和金融改革创新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常抓不懈,搞好组织落实。
附件:优化商务环境促进投资融资任务分工安排一览表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优化商务环境促进投资融资任务分工安排一览表
具体工作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严格执行货币政策,搞好外汇改革试点 | 由人行天津分行牵头,会同市金融办、天津外管局、市商务委、渤海银行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9年6月底前 |
发展银行信托业,扩大间接融资 | 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搞好保险改革试验区创新发展,拓展投融资渠道 | 由天津保监局牵头,会同市金融办、市建委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发展证券期货业,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 由天津证监局牵头,会同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9年6月底前 |
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扩大直接投融资 |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滨海委、市金融办、市科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发展租赁业,建立资产轻量化发展模式 | 金融租赁业 | 由天津银监局牵头,会同人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9年6月底前 |
经营租赁业 | 由市商务委牵头,会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9年6月底前 |
发展票据业,提高贴现业务比重 | 由人行天津分行牵头,会同天津银监局、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发展保理业,扩大应收账款融资 | 由天津银监局牵头,会同人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办、市商务委、天津外管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瀛寰东润国际保理公司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9年6月底前 |
发展消费信贷业,支持理性信贷消费 | 由天津银监局牵头,会同人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9年6月底前 |
发展信用业,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 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人行天津分行、天津银监局、市工商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商务委、市科委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发展担保业,增加担保融资规模 | 由市经委牵头,会同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及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8年12月底前 |
发展综合经营,健全金融服务职能 | 由市金融办牵头,会同天津银监局、市财政局、泰达国际控股集团、天津国际投资公司等单位负责落实 | 2009年6月底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