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领导,保障基层应急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一)明确工作责任。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推进应急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将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快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建立和落实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将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各部门和基层组织与单位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内容。县以上相关职能部门是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力量,要将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重点,融入防灾减灾、综合治理、卫生防疫、安全生产等工作中,在指导和帮助基层排查风险隐患、制订演练预案、建设应急队伍、开展宣传活动等方面发挥专业优势,在基层隐患治理、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支持。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要切实承担起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责,统筹谋划,加强指导,积极协调,严格监督。
(二)建立联动机制。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相关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救援机构等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任务,发挥好各方面的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建立起基层的预案衔接、信息传递、队伍支援、物资保障等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和社区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及志愿者在基层应急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共同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合力。
(三)保障经费投入。各级各部门要想方设法增加对基层的投入,解决基层力量弱、经费缺、资源少等制约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突出困难。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财政管理体制要求,以人口为基数,按比例在财政预算中足额安排乡(镇)、街道、村屯、社区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经费,解决基层专管人员的待遇。要将基层应急队伍、基础设施建设和保障物资储备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应急体系建设范围,通过项目的形式给予支持,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发挥新闻舆论在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和联系新闻媒体宣传《
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报道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典型人物和先进经验。基层组织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和公众了解、关心、理解、支持、参与应急管理工作,为推进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