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价局关于武汉东湖光电技工学校收费标准(试行)及有关问题的复函
(武价函[2008]49号)
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武汉东湖光电技工学校调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函》(武劳社函[2008]276号)收悉。根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号)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武汉东湖光电技工学校按以下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
(一)学费2800元/生、年;
(二)住宿费800元/生、年;
(三)书本费据实收取;
(四)考试费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