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城开天兴花园三、五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的批复

武汉市物价局关于城开天兴花园三、五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的批复
(武价函[2008]48号)


武汉城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城开天兴花园三、五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核准报告》(武城开字[2008]32号)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武汉市实施〈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管理办法〉细则》及有关政策规定,我局对你公司申报的城开天兴花园三、五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1层小高层框架结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100329.44m2)进行了现场勘察和建设成本审核。
  经研究,城开天兴花园三、五组团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审定为:11层小高层框架结构住宅房屋每建筑平方米2775元。
  楼层调节后的销售价格,严格按照附表中的楼层调节价格执行。
  在房屋销售过程中,你公司除了可以按规定收取未计入成本的代收代付费用外(必须在购房合同中标明),不得以任何名目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附:楼层调节价格表

二○○八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
  楼层调节价格表

  基准价格2775元/平方米

十一层

楼层

调节价

楼层调节率(%)

1

2755

-0.73

2

2760

-0.54

3

2765

-0.36

4

2770

-0.18

5

2775

0.00

6

2775

0.00

7

2780

0.18

8

2785

0.36

9

2790

0.54

10

2795

0.72

11

2775

0.0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