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六)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查处违章超车、超速、超载等行为,对超时驾驶司机要强制休息,从重打击车匪路霸,欺行霸市的违法行为及扰乱运输市场秩序的黑恶势力。公安、交通部门联合做好打击非法营运,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采取整治措施,严禁非法改装车、农用车和其他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参加春运,对超载客车和以货代客车辆坚决实行卸客转运,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治安拘留处理。
  (七)公路、航道管理部门要及早对全市道路标志标线,危桥和危险路段进行检查,对可能影响春运行车安全的,应及时完善和规范。要做好公路、航道的正常维护,制定施工路段、航段保障畅通的有力措施。公路部门对路况差的路段要加强整治,正在施工的路段采取措施,争取在春运前完工,春运前不能完工的应停止施工,修建可供车辆双向通行的便道,清理路障,设立交通标志,并组织人员现场指挥,确保安全通行;要制定公路防冻、防滑措施,及时排除因恶劣天气造成的交通阻塞和事故隐患。落实公路桥梁的检查、维护措施,春运前重点加强低洼、危桥的巡查,危桥路段要树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发现路障要及时清理。航道部门要加强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维护检查和管理,确保春运期间航道畅通。各路桥收费站要采取有效措施,开足通道,保障车辆通畅,预防人为塞车现象发生。
  (八)市劳动保障部门要根据当前形势,及时掌握返乡民工流时、流向、流量和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及时通过信息、简报形式反馈市春运办,及时发布劳动力市场信息,引导民工有序流动,维护劳动力市场的正常秩序。
  (九)气象部门负责做好气象监测和预报工作,及时为运输部门和企业提供准确的气象服务。
  (十)市物价局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客运票价的规定,制定并公布春运期间执行的客运票价。负责对公路、水路客运票价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客运价格政策的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客运企业、站场落实春运期间客运票价的明码标价和春运价格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落实春运期间企业执行票价的备案工作,确保春运市场客运价格健康有序发展。
  (十一)市民政局负责会同公安、交通和城管执法部门落实春运期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
  (十二)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协调解决春运期间突发应急事件,指导春运应急预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启动。
  (十三)各镇区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运输沿线的车站、码头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顿,做好人流聚集的客运站内和站前广场的防火、防爆和治安工作,严防不法分子的各种破坏活动,坚决打击“车匪路霸”和“拉客”、“倒客”、“倒卖车票”、“黑票点”、“黑站点”、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维护广大旅客的合法权益。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