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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8〕1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安委办反映。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东莞市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
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巩固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百日督查”)成果,严防事故反弹,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暨元旦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8〕435号)的要求,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回头看”活动,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促进国家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同时,以此次“回头看”活动为切入点,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营造安全、祥和、欢乐的社会环境。

  二、“回头看”督查方式和内容

  (一)督查方式。

  1、市派出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及松山湖、虎门港管委会开展百日督查成果的巩固情况进行“回头看”。综合督查组的人员组成及督查地区分工等由市安委会另行通知;专项督查组由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能在分管行业负责组织,重点检查本行业(系统)在百日督查中查出问题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

  2、各单位、各部门通过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等多种形式,对本辖区内百日督查成果的巩固情况进行“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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