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2008年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8〕12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08年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2008年东莞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集中全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全面夯实消防安全工作基础,切实提高灭火救援水平和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决定从2008年11月15日起至2009年2月28日作为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重点防护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为建设和谐东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动各级政府加强和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全力推进火灾隐患排查和各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努力实现“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抗御火灾整体能力进一步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根本遏制”的工作目标。具体做到“三个确保”,即在防护期内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确保火灾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与去年同比“双降低”。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重点防护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今冬明春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副市长邓志广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任新合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梁均耀同志、公安消防局局长张小宏同志任副组长,市防火委员会全体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由市公安消防局陈沛东、李土恩副局长负责办公室工作。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各项冬防工作任务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