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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镇际联网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镇际联网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期)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8〕12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镇际联网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期)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十四日

东莞市镇际联网路升级改造工程(二期)
建设实施方案

  为改善路网结构,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适应地方经济发展,我市继续实施镇际联网路升级改造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规范办事程序,严格工作要求,确保工程按期保质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职责制度及分工

  (一)市交通局:负责统筹规划、质量监督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市负担部分资金的筹集、拨付、监管工作;

  (三)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包括成立项目管理处、资金筹集、征地拆迁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工作;

  (四)各镇(街)财政分局:负责工程预算审核及项目资金监管工作。

  二、建设标准

  各项目须按国家二级公路以上标准设计建设,行车道不少于4车道,配套建设管线、照明、人行道、绿化、公交车港湾式停靠站等市政设施。

  三、资金安排

  (一)工程建安费:凡纳入市镇际道路联网升级改造(二期)范围的道路,由各镇(街)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成熟一条,自行建设一条,市财政对各项目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镇(街)自筹解决,如项目所在镇街拿不出资金,则对该项目予以放缓。具体补助标准分公路及桥梁类别执行。

  1.参考《东莞市镇区联网路升级改造工作方案》中的道路和基本配套设施估算指标和投资分摊原则,公路补助标准如下:

  单位:万元/公里

档次(按东府办〔2006〕49号文分档)

镇(街)

四车道

六车道及以上

第一档

塘厦、虎门、厚街、石龙、樟木头、常平、南城、东城、长安、凤岗、清溪、黄江、石碣、大朗

288

368

第二档

桥头、寮步、横沥、高埗、莞城、万江、道滘

360

460

第三档

中堂、望牛墩、麻涌、洪梅、茶山、石排、企石、谢岗、东坑、大岭山、沙田

432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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