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集中清理整治无证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08〕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集中清理整治无证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东莞市集中清理整治无证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市的无证照经营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市政府决定从今年11月份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整治无证照经营专项行动。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宗旨,按照“规范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集中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力量,对无证照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市场经济秩序。
二、工作目标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全社会齐抓共管,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无证照经营查处取缔长效工作机制,疏堵结合,积极引导符合领取证照条件的经营户守法经营,取缔一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无证照经营户,有效地解决和控制我市的无证照经营现象。
三、组织领导
市清理整治无证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集中清理无证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邓志广(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任新合(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天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袁志强(市工商局局长)
纪委、监察、工商、经贸、公安、消防、卫生、文化、环保、劳动、质监、安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地税、国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新莞人服务管理、建设、国土、物价、城市管理、交通、教育、农业、邮政、电信、供水、供电、烟草专卖、残联、东莞日报社、东莞广播电视台等部门领导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联系电话:22337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