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2008年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东府〔2008〕1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政府定于2008年11月20日10时至10时15分,在市区(含莞城、东城、南城、万江街道办事处,下同)、石龙镇、虎门镇、中堂镇、望牛墩镇、麻涌镇、高埗镇、道滘镇、长安镇、寮步镇、大朗镇、樟木头镇、塘厦镇、常平镇、石排镇、茶山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市区及各相关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内的防空警报器和东莞广播电视台(电视3套节目、广播2套节目)将分别通过声音和图像,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将向手机、小灵通用户发放试鸣防空警报文字信息。望广大市民、各界人士听(看)到防空警报信号时,注意听辨,不要惊慌,照常进行工作、学习和正常活动。
现将防空警报信号通告如下:
显 情
示 况
方 区
法 分
发放渠道
| 预先警报
| 空袭警报
| 解除警报
|
防空警报器
| 三长声
鸣36秒停24秒为一次
连续3次,时间3分钟
| 连续短声
鸣6秒停6秒为一次
连续15次,时间3分钟
| 一长声
持续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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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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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