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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2008年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东莞市人民政府2008年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东府〔2008〕130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性能,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市政府定于2008年11月20日10时至10时15分,在市区(含莞城、东城、南城、万江街道办事处,下同)、石龙镇、虎门镇、中堂镇、望牛墩镇、麻涌镇、高埗镇、道滘镇、长安镇、寮步镇、大朗镇、樟木头镇、塘厦镇、常平镇、石排镇、茶山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试鸣防空警报。届时市区及各相关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内的防空警报器和东莞广播电视台(电视3套节目、广播2套节目)将分别通过声音和图像,发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防空警报信号;广东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联通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中国电信东莞分公司将向手机、小灵通用户发放试鸣防空警报文字信息。望广大市民、各界人士听(看)到防空警报信号时,注意听辨,不要惊慌,照常进行工作、学习和正常活动。

  现将防空警报信号通告如下:

显     情

示    况

    方   区

      法 分

发放渠道

预先警报

空袭警报

解除警报

防空警报器

三长声

鸣36秒停24秒为一次

连续3次,时间3分钟

连续短声

鸣6秒停6秒为一次

连续15次,时间3分钟

一长声

持续3分钟

电 视 

广 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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