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
(东府〔2008〕12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是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深入推进的关键性一年,也是调查任务最为繁重的一年。为加快推进我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调查工作
各镇街要按照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会议的有关部署,迅速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结合镇街实际,研究制定明确的工作方案,把土地调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速加力推进。根据第二次土地调查中由镇街负责的工作内容,各镇街要做好经费预算,落实专项工作经费支持。开展具体工作前,各镇街应与作业队伍共同安排好每项工作、每个环节的计划,合理分配各环节的工作时间。作业队伍向各镇街提交资料进行审查的,各镇街要及时组织人员予以审查。作业队伍要求提供的资料,各镇街应及时提供。
二、明确重点,准确把握调查工作内容
(一)农村土地调查。我市农村土地调查工作,主要包括地类调查、权属调查、基本农田调查、开发园区调查、存量土地调查等。
这项工作由市统一组织开展,地类调查和内业量算汇总等工作主要是由作业队伍完成,大约用半年时间完成,各镇街需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 做好建设用地范围线的划定。建设用地范围线是农村土地调查与城镇地籍调查的分界线,即我市1:500地籍调查的范围线。
2. 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和提供工作,包括土地权属界线核定书、用地和土地登记的批准范围、基本农田范围等。
3. 做好各类地类审查工作,确保地类判定的准确性。
4. 做好土地权属界线的核定工作。土地权属界线的核定是土地调查中至关重要的一步,各镇街必须组织人员协调处理好此项工作。
(二)城镇地籍变更调查。城镇地籍变更调查工作,就是1:500数字化地籍变更调查工作。这项工作由各镇街自行组织队伍完成,经费也由各镇街负担,市主要负责检查、指导及汇总工作,要求在2009年10月31日前完成。
(三)1:500村界调查。这项工作由市统一组织开展,要求用一年左右时间完成。具体的准备工作底图、标定界线、设界碑或立桩、测量、核定书编写及编制附图等工作由专业队伍完成。但界线的认定、实地指界、签名盖章等工作由各镇街负责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