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行政审批信息化高效服务体系和平台。加快建立和完善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包括各部门和单位专业分中心)及区、县(市)行政服务中心组成的层级清晰、有机互补的市和区、县(市)二级审批服务体系架构,形成覆盖面广、服务功能强的行政审批服务网络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1.建立行政审批信息化高效服务体系。从满足企业和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不断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科技含量。加快实现市、区、县(市)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网络与监察网络系统的对接、互动,构建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网络平台,使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网络建设和应用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市政府办公厅配合,10月末完成对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化网络建设和应用的改造和升级工作。
2.提高行政审批网络化服务水平。在公布办事项目的名称、依据、程序和要求,提供表格下载、业务咨询和办理指南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在线申请受理、状态查询和结果反馈。参照“网站受理、后台办理、网站反馈”模式,通过办事指引和页面链接提供“一站式”服务入口,逐步建立网上办事大厅,确保“十一五”期间50%的行政审批项目实现在线办理。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市政府办公厅配合,10月末完成综合配套工作。
3.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围绕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哈大齐工业走廊、省(市)重点工程和全市棚改等大项目,倒推梗阻,再造流程,按照企业、群众等服务对象的需求, 全面开通“绿色通道”,积极探索推行“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前台一口受理、后台协同办理”等办理模式,争取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
此项工作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10月末完成综合配套工作。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审改办提交的整合意见以及各部门和单位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方案,共同研究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适时公布结果。
(五)强化行政审批责任监督制约机制。遵循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的要求,完善政务公开和行政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强化对入驻中心的部门和单位的审批机构和审批人员、审批行为的监督。
1.建立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机制。坚持“公开是原则、以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将各部门和单位承担的审批项目名称、条件、程序、时限等信息内容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来哈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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