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良好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8〕7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2008年8月7日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营造良好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进一步营造良好行政审批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建设服务型政府,营造良好的行政审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工作始终,以着力解决重点领域和重点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体外循环、“只挂号,不看病”以及审批效率低下、审批要件交叉、办事手续繁杂等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整合规范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设定数量和审批程序,加大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力度,创新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为构建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和率先发展、实现全面振兴和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提供良好的审批环境和制度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以突破当前影响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为出发点,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法定原则,进一步整合、减少市级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数量,推动行政审批由统得过多、管得过细向能放则放、少管管好转变。
2.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能减则减,只保留必要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及便民服务事项,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群众的审批成本。能并则并,对减不掉的要进行同类适度归并;同时各部门和单位要将行政审批事项向一个处(室)集中,向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能快则快,切实做到“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和联合办公、集中收费,不断提高即办件比率,尽最大努力做到当时、当场、当天办结。
3.坚持亲商便民的原则。切实把让广大群众舒心、让投资者顺心作为继续营造良好行政审批环境的工作标准和重要内容,能够减少的审批环节和条件,一律从方便公民、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降低办事成本的角度出发进行调整,努力把我市建成政策更加宽松、社会交易成本更加低廉、服务更加周到细致、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的经济发展环境优良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