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第二轮经济强县的决定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表彰第二轮经济强县的决定
(2008年11月14日)


  2004至2007年,省委、省政府以云岩区等23个县(市、区),作为第二轮经济强县进行导向性建设。四年来,各建强县(市、区)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努力增加人民收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对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2007年,23个建强县(市、区)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2%,生产总值占全省的63.1%,税收总收入占全省县级税收总收入的65.8%,人均生产总值是全省人均水平的近2倍。经对四年建强工作进行综合考评,23个县(市、区)全部达到合格要求,圆满实现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建强目标任务。

  为充分肯定成绩,激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建强积极性,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云岩区、南明区、白云区、红花岗区、乌当区、钟山区、小河区、汇川区、花溪区、西秀区“贵州省经济强区”称号;授予仁怀市、盘县、遵义县、兴义市、清镇市、开阳县、都匀市、凯里市、金沙县、铜仁市、福泉市、赤水市、毕节市“贵州省经济强县(市)”称号。

  建设经济强县是我省从省情实际出发,完善工作思路,实施非均衡推进,通过一手抓扶贫、一手抓促强,建立“抓两头、带中间”工作机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加快全省小康建设和富民兴黔步伐的战略性举措。省委、省政府希望受命名表彰的23个县(市、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的十七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作出新的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