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拓展人防工程和疏散地域防灾避难功能。以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为突破口,加大利用人防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力度。省人防办、省地震局要制订《人防工程兼作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各级政府应急管理、人防、民政部门要协调做好利用人防工程和疏散地域(基地)建设防灾应急避难场所工作。各级人防部门要对未利用人防工程进行摸排,制订改造方案,积极实施“纳凉送爽”工程,自2009年起逐步开放供市民避暑纳凉。
(四)完善防空袭预案和数据库的防灾决策功能。按照“实案化”、“一体化”和兼顾防灾的要求,加快完善省、市、县(市、区)、街道和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空袭预案,提高有效应对现代战争和重大灾害事故的能力。健全完善人防信息数据库,将人防工程、疏散地域(基地)、警报设施、人防专业队伍、重要经济目标及防灾救援相关数据采集录入数据库,并对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处理,增强应急救援信息保障能力,为实施快速指挥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五)强化人防队伍应急救援功能。按照国家要求,做好抢险抢修、医疗救护、防化防疫、消防、通信、运输、治安7种人防专业队的整组改革,与民兵专业分队分开组建,确保战时应战、急时应急。积极适应主动防护需要,组建引偏诱爆、伪装设障和信息防护3种新型人防专业队伍。完善重要经济目标单位防护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力量。各市要从人防专业队伍中精选100-300人组成应急救援突击队伍,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加强训练演练,确保应急救援拉得出、用得上。建立省、市人防部门直属特种应急救援力量,组建防化侦测、破拆救援、通信保障等直属特种应急救援分队,强化人防部门参与防灾救灾的能力。探索建立社区人防志愿者队伍,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搞好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配备,有针对性地抓好不同层次的训练、演练,提高各类人防专业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建立有效拉动机制。
(六)深化人防宣传教育的防灾教育功能。广泛开展防空防灾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训练,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应急防护素质和能力。人防部门要会同政府应急管理部门,抓好集人防专业队训练和干部群众培训于一体的防空防灾教育训练基地建设。国家人防重点城市要在2009年前建成一处教育训练基地;到2010年,全省36个市辖区和36个省定人防重点城市建成综合或单项的教育训练基地,形成省、市、县三级防空防灾教育训练基地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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