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尾矿库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
(办字〔2008〕124号 2008年11月25日)
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邢台、邯郸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对各类尾矿库的治理和隐患整改力度,推动全省尾矿库安全治理深入开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尾矿库安全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尾矿库安全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自今年10月7日全省开展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节能减排集中行动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进行督导,全省尾矿库专项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但一些地方尾矿库非法、违法生产现象仍然大量存在,危库、险库尚未得到有效治理,部分停用、废弃尾矿库监管责任不明确,“头顶库”对下游村庄、道路的威胁仍未消除,全省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对此务必引起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突出工作重点,采取强有力措施,进一步规范尾矿库生产经营秩序,促进全省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不断加大对隐患的整改力度。今年10月7日至27日,省安全监管局尾矿库检查组对全省156座三等以上尾矿库(承德120、张家口5、秦皇岛4、唐山6、保定17、邢台1、邯郸3,尾矿库安全隐患及处理意见表附后)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要求。有关设区市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企业按时完成整改,及早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省尾矿库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的尾矿库。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230座非法尾矿库(承德142、张家口13、秦皇岛74、保定1),有关设区市政府要在2008年12月31日前督促关闭到位,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未履行“三同时”手续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及时办理延期手续的614座违法尾矿库(承德154、张家口18、保定442),有关设区市政府要立即责令其停止建设和运行、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坚决予以关闭。
四、大力整治危库和险库。对全省139座危库(石家庄1、承德56、张家口3、唐山11、保定68)和272座险库(石家庄17、承德80、张家口8、唐山86、保定81),有关设区市政府要责令其立即停产并组织抢险加固,消除险情,完善相应的应急措施;险情消除后,要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坝体稳定性分析,制订整改方案,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改,并在2009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对整改完毕的危库、险库,有关设区市政府要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恢复生产,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予以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