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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意见的通知
(冀政〔2008〕111号 2008年12月1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已经2008年11月19日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做好我省今年及明后两年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抓好新增项目建设

  今年中央新增投资拟安排我省农业农村建设项目投资91501万元,包括水利、农业、林业、农村道路、扶贫等5个方面的13类项目。

  (一)水利项目

  1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中央投资15亿元,在邯郸、邢台、石家庄、衡水、沧州、保定、廊坊、唐山、秦皇岛等9市35个县解决5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2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中央投资137亿元,对石津灌区、冶河灌区等13座大型灌区进行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

  3水资源监测能力建设。中央投资191万元,对唐山、邯郸2个监测分中心水质实验室进行改造。

  4秦皇岛市戴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中央投资3000万元,对秦皇岛市戴河进行综合整治。

  5滏阳河中游治理工程。中央投资1000万元,对邢台、衡水市境内的滏阳河进行治理。

  6海堤建设项目。中央投资1600万元,对唐山、秦皇岛、沧州市境内的部分海堤进行加固。

  7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央投资4380万元,对口头水库、横山岭水库、野沟门水库、乱木水库等4座大中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

  (二)农业项目

  1农村沼气工程。中央投资16182万元,在11个市91个县建设户用沼气16万户,服务网点800处,养殖小区和联户沼气1111处。

  2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中央投资3248万元,用于11个市76个县的393个乡镇兽医站建设,购置仪器设备。

  3优质粮食产业工程。中央投资8200万元,在辛集、定州等33个县(市)建设标准粮田4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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