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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2008-2012年人事培训教育规划的通知

  4.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社区事业协调发展,加强县、乡基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实施基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程,制定和落实定期轮训制度。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行政策、服务群众、依法办事、管理社会和服务基层一线的本领;加强公安、税务、工商、质监、药监等执法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不断提高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5.围绕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和专业化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继续开展学历学位教育。积极鼓励和引导广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年轻同志,本着工作需要、学用一致的原则进行学历学位培训教育,改善学历学位结构和知识结构。到2012年,力争市级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95%,县、乡达到85%。继续开展高层次学历教育,培养大批高素质、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人才和专门科技人才。
  6.围绕提高管理者水平,加强培训管理者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人事岗位职业资格培训制度,探索实现培训管理者持证上岗。2008-2012年,市人事局将重点培训100名培训管理骨干。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也要加大对培训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实现五年内将全市培训管理者轮训一遍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与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切实加强对人事培训教育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将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全市人事培训教育工作。各县区、市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把人事培训教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人事人才发展规划,同步考虑,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二)统一指导,分级管理。市人事局负责协调全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并负责市直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各县、区人事部门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建立培训基地,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精神,将依托开封市继续教育协会会员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施教机构确定培训教育单位,尽快完成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属人事人才培训网在开封的建站落地工作,充分利用网络教育平台,达到提升我市人事培训教育档次、共享国家级教育资源的目的。同时,积极开展培训机构资质评估,建立培训机构资质年审制度。加强对开封行政学院等培训机构的指导,积极利用我市高等院校的优势资源,为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之间开展适度竞争,努力形成覆盖面广、渠道多样、优势互补、配合密切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机构网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教师知识更新机制,保证教师每年参加教育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先进模范人物及国内外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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