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和培训对象的需求,大规模开展人事培训教育工作。按规定培训内容,从2008年开始五年内将全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轮训一遍。公务员每年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00个学时,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个学时(或12天)。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五年内累计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分别为500个学时和360个学时(或60天)。
(二)主要任务
新一轮大规模人事培训教育工作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谋划,围绕“十七大”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有序进行:
1.围绕提高政治素质,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培训。深入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培训,大力加强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和决策的培训,着力提高其领导执政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继续开展理想信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等培训教育,着力提高其改造世界观、拒腐防变能力。
2.围绕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公务员“四类”培训。初任培训着力提高新录用公务员适应职位要求、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每年培训人数将根据当年新招录人数确定,参训率要达到100%;任职培训着力提高新晋升领导职务公务员的领导能力,每年预计培训科级干部110人,五年550人;专门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从事专项工作公务员的业务能力;在职培训着力提高全体公务员更新知识,开阔视野,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潮流的应变能力。每年的培训内容、时间根据省厅安排确定,参训率达到100%。深入开展与公务员本职工作相关的办公、办会、办事方法与技巧、公务员礼仪、计算机应用能力、电子政务、普通话与外语等基本知识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
3.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根据原国家人事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6号)规定,人事部门负责公需科目培训,行业主管部门和施教机构、用人单位负责专业科目培训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施教机构和用人单位所选培训内容要立足科技前沿,体现专业趋势,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并及时到人事部门备案。通过培训,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掌握最新科技理论和方法,了解发展动态,及时更新专业知识。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公需科目培训。公需科目培训时数一般不超过国家规定每年72学时的三分之一。通过培训,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更加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