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黄果树自然遗产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安顺市发改委:
你委报来的《关于上报安顺市黄果树自然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报告》(安发改社会[2008]44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与内容:新建黄果树景区半边街搬迁安置房9栋104户/套以及的相应室外工程。结合实际需要,同意底层铺面与搬迁安置房合并建设,同期实施。总建筑面积22966.76平方米,其中:搬迁安置房18102.55平方米、底层商铺4864.21平方米。
工程建设于黄果树城停车场对面,迎宾大道旁瓦窑田坝。
二、同意建筑总平面布置,在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省政府批复的黄果树城总体规划和安置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进一步优化设计。
三、同意建筑的平面功能布局及交通组织设计,在下阶段工作中应结合使用功能优化设计。
四、同意建筑的立面造型设计,在下阶段工作中应进一步突出地方传统建筑风格。
五、同意结构设计采用底框结构型式,结构安全等级二级,抗震按6度设防。在下阶段设计中,按照相关规范进一步复核验算结构体系,优化楼板形式、优化墙体材料的选用,确保工程安全。
六、同意基础设计采用独立柱基,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按照相关规范并结合实际地质详情况进一步优化设计。
七、同意给排水、电气和节能设计,下阶段设计中,应按照有关规范进一步复核设计参数,优化设计。
八、应严格按照《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消防部门的批复意见完善消防设计。
九、本工程的合理建设工期为一年。
十、经审定,概算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搬迁安置房2100万元、底层商铺和特殊外装饰800万元(详见附表),商铺和建筑特殊外装饰的投资由黄果树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