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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政府绩效考评有关事宜的通知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政府绩效考评有关事宜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8]9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

  根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8年政府绩效考评工作的意见》(阜政发〔2008〕10号,以下简称《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08年度政府绩效考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县区的考评

  为适应我市经济发展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县区经济发展的决定,确保各县区经济增长三年翻番目标的实现,2008年对县区的考评作相应调整。

  (一)考评内容和方法

  1.经济发展指标。主要考评县区经济增长的三项主要指标,即地区生产总值、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生产经营型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对县区三项经济指标的考评,根据阜委办发〔2008〕49号文件精神,以市委、市政府组成的联合专项考察组的考评结果为准,市绩效办不再单独考评。

  2.突出贡献。主要考评各县区在实施“突破阜新”战略中的突出业绩,分为四个方面,即项目建设、园区发展、招商引资、规模企业扩户。具体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大项目引进、建设工作有重大突破;积极培育、引进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产业集群建设有明显成效;招商引资工作有重要成果;规模企业扩户工作有新成就。

  “突出贡献”由各县区申报,填写《突出贡献申报表》(附表3),由市绩效办组织核验和评定。

  (二)受表彰条件

  1.经济发展指标考评前三名的县区,市政府予以表彰,授予“经济发展(三年翻番)先进县区”称号。

  2.在“突破阜新”战略中业绩突出的县区,市政府予以表彰,授予“突出贡献奖”称号。

  二、对市直部门、中省直单位的考评

  2008年度对市直部门、中省直单位的考评,坚持以实施“突破阜新”战略为统领,以加快经济发展以核心,以各项工作取得实绩为重点,遵循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突出重点、简明高效的原则,考评在保持基本方式不变的情况下,作相应调整。

  (一)考评内容和方法

  1.工作目标的考评

  依据《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08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目标的通知》(阜政办发〔2008〕41号),各部门(单位)对照工作目标内容和达成标准,逐项检查完成情况,进行自评和打分,并撰写自评报告。工作目标如果没有按照年度计划完成,要逐项列出,并做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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