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教育局阜新市中小学教师学习深造提高工作方案、阜新市城乡学校手拉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阜新市城区中小学操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阜政办发[2008]9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制定的《阜新市中小学教师学习深造提高工作方案(2008-2012年)》、《阜新市城乡学校手拉手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和《阜新市城区中小学操场建设工程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阜新市中小学教师学习深造提高工作方案
(2008-2012年)
按照《阜新市教育事业五年发展规划》要求,为打造高素质中小学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的公平、均衡和可持续发展,根据《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7号)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师德水平目标:从2008年起,每年年终考核,所有在岗教师师德合格率、优秀率分别达到99%、20%以上;到2012年,建成市级师德示范县(区)1-2个,示范校50所,培养命名一批市级师德标兵。
(二)能力水平目标:从2008年起,每年年终考核,专任教师教育教学胜任率、优秀率分别达到95%、20%以上,并实现稳步增长;到2012年,专任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教育技术能力普及率分别达到95%、90%以上,优质课率、公开课率分别达到35%、30%以上;在实现“骨干教师队伍建设‘1123’工程”目标的基础上,培养命名一批市级拔尖教师、专家型教师。
(三)学历提高水平目标:到2012年,幼儿园教师专科学历达到75%以上,小学教师专科学历达到88%以上,初中教师本科学历达到85%以上,高中具有研究生学历或本科毕业进修教育硕士课程教师达到1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到98%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含本科毕业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教师达到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推进校本研训示范校建设工作。以校为本,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为核心,以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校本研训示范校建设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突出工作的过程性、实效性;评估的公正性、激励性和导向性,每年新建10所左右示范校,不断提升校本培训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