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青政〔2008〕86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我省社区建设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不断健全社区组织,完善居民自治,积极开展社区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满足居民群众生活需求,强化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省政府决定,对在社区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西宁市城西区等5个先进单位、西宁市城东区韵家口镇互助中路等24个先进社区、王建欣等32名优秀社区工作者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保持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更加出色的工作,在推进全省社区建设中再立新功,做出更大贡献。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和广大社区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为社区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不懈努力。
附件:全省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先进社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名单
青海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全省社区建设先进单位、先进社区、优秀社区工作者名单
一、先进单位(共5个)
西宁市 城东区
城西区
海东地区 平安县
海北州 门源县
海西州 格尔木市
二、先进社区(共24个)
西宁市(10个)
城东区 韵家口镇互助中路社区
东关大街办事处北关社区
城中区 礼让街办事处七一路西社区
南滩办事处南山西社区
城西区 古城台办事处昆仑路东社区
城北区 朝阳办事处北川河东路社区
小桥办事处新海桥社区
大通县 桥头镇解放路北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