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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的通知
(青政办〔2008〕182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农业部关于在全国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我省粮油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油生产持续稳定发展,现就我省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高产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农业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粮油作物产量水平逐步提高。但是,随着经济发展、人口增长和畜禽业、粮食加工业迅速发展,粮油供应问题日益突出,确保粮油有效供给、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已成为当务之急。在当前许多国家出现粮食危机的形势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粮油高产创建,增强粮油综合生产能力,对促进我省粮油持续稳定发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青海具有重大意义。通过扎实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集成技术力量,提高单产水平,对确保我省粮油生产稳定发展和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粮油高产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确保创建活动顺利进行。

  二、明确粮油高产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粮油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为目标,集约项目、集中力量、集成技术、主攻单产,改善品质、提高效益,通过典型示范,促进平衡增产,全面提高粮油作物综合生产能力。

  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建立国家级万亩高产示范区,产量指标:小麦平均亩产达到450-600公斤,马铃薯平均单产达到2000公斤,杂交油菜平均单产达到250公斤,白菜型油菜平均单产达到150公斤。建立省级万亩粮油高产示范区,产量指标:马铃薯平均亩产达到2000公斤,蚕豆平均亩产达到350公斤。

  各粮油高产创建活动区按照100亩核心攻关、1000亩展示示范、10000亩高产创建的模式,突出创建层次,通过开展集中连片创建活动,全面实现各项目标任务。

  三、认真落实粮油高产创建的配套技术措施

  (一)科学选择示范片。各示范县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根据高产创建任务要求,建设粮油高产创建示范乡(镇)和示范村,培植典型,带动高产创建整体工作的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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