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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扎实开展“迎奥运、保稳定”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扎实开展“迎奥运、保稳定”工作的通知
(苏工商〔2008〕90号 2008年11月2日)


各直属局、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和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第29届奥运会安全控制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促进市场繁荣、规范有序,确保奥运盛会在我国顺利举办,现就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迎奥运、保稳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迎奥运、保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强化和落实工作措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迎奥运、保稳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在我国举办第29届奥运会是展示我国改革开放30年辉煌成果、全面展示综合国力、促进民族团结、树立良好国家形象的极好机会。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市场繁荣发展,是工商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也是服务奥运会盛会、展示我国市场繁荣规范有序的良机。各级工商机关要把加强市场监管、深入开展“迎奥运、保稳定”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紧迫任务,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形成事前认真部署、事中加强监管、事后总结提高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市场和重要商品的市场监管工作

  对当前的市场监管工作,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和苏州市委市政府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定要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强化市场监管与安全防范。

  一是开展对商品交易市场主办单位履责情况的专项督查行动。依法督促商品交易市场主办单位健全完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商品交易市场主办单位规范经营者的交易行为,对商品交易市场主办单位不履行义务、疏于管理,造成市场秩序混乱的要坚决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予以停业整顿。要采取多种形式对质量不合格商品的供应商、经营者、市场主办单位予以曝光和公示,通过社会舆论以及守信企业、诚信商户、文明诚信市场、无假冒商品市场公示等形式实行奖优罚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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